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做好我校2019年年度科研工作总结、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工作,同时为2020年教育厅科技统计工作做好基础数据准备,科研处现对2019年度全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时间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成果类型
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教材、科研项目(含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获奖类科研成果、文艺创作、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本科学生论文、科技竞赛、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和硕士研究生参与联合培养等。
三、成果材料提交要求
(一)论文
须所刊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正文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SCI、EI、SSCI、CPCI、ISR等检索的要提供相应具有检索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
2.核心期刊统计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年版)和南京大学《CSSCI来源核心期刊目录》(2018-2019)为准, 同时提供收录截图证明;
3.被中国知网、维普和万方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截图证明。
(二)纵向和横向项目
纵向项目请提供项目批准文件,横向项目请提供项目协议并提供经费到账证明,如入账单、电子或纸质汇款凭证。
(三)著作、教材原件。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专利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能证明事实的相关材料。
(七)参与联合培养
二级学院的参与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也一并纳入统计范畴,需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纸质版的《云南工商学院参与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登记表》(见附件2)。
四、上报要求及时间
(一)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于2019年12月12日前完成统计,预期不予受理;
(二)统计填报以处级部门为单位进行,概不接受个人报送。校领导的科研成果统计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三)各处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度下半年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分类填报,电子版统计结果通过OA按“部门统计人——部门负责人——王琼”流程报送。同时将统计汇总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研处(力行楼511办公室王琼老师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统一梳理统计,确保无遗漏、无错误。如因未按时报送或遗漏、错报,将不纳入统计及奖励范畴;
(二)请各部门人员高度重视,按要求报送材料;
(三)各级职称评审校内资格审查时科研成果须在科研处的统计表中,未在的将不予认定;
(四)上半年科研统计中,已提交的材料不需重新提交。上半年未拿到出版物、专利授权等证明材料的,请在2019年年终统计时将材料补送至科研处,提交材料截止至科研成果奖励公示之前;
(五)科研成果积分请参照《云南工商学院科研积分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目前该制度正在审批过程中,仅供参考,具体以OA正式公布并印发的为准。
附件:1.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下半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2.云南工商学院参与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登记表
3.云南工商学院科研积分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4.云南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科研处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2:《云南工商学院参与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