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和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深化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研究阐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一体推进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传承、创新性发展,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云南智慧力量。申请人重点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选题方向(附件1),结合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二、项目类别
2025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资助强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完成时限均为2026年12月31日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硕的前期研究成果,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报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建议申报一般项目。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对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2.在研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本研究专项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材料填报
申请人从本通知附件下载《2025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2025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附件3)《2025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4)等电子表格,按要求填报。
(二)材料装订
1.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4份《活页》(8个A4版面,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推荐使用100克纸张),采用“1夹4”方式叠放,即将4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1份由二级学院(部门)签章的《汇总表》。
2.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全部申报材料与《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二级学院(部门)+申报数量”命名,通过OA发送至科研中心李勇老师。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门)须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研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填报其他版本无效。《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按照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1个“一级学科”名称。《申请书》中“一、数据表”排版在1个A4版面。项目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字数合计不得超过7000字,不得以大量图片代替文字表述。
2.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具体问题、研究视角和核心概念(300字以内)。
3.《申请书》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填写论文或专著,不得填写研究报告、研究项目、咨询报告等形式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须与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且限报5项。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申请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项目组成员研究成果。
4.《活页》须进行严格的匿名处理,“研究基础”部分须与《申请书》填报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一致,并严格按照“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或出版社等级”的形式填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单位或个人信息。
5.申报题目不规范、《申请书》《活页》填报排版错乱、《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单位或个人信息等,一律作审查不合格处理。
联 系 人:李 勇
联系电话:18301541168
办公地址:行政楼210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中心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