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提升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经研究决定,现组织校级科研项目和本科生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题的范围
2023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本科生科研项目。以上科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结题和延期要求
(一)验收结题的要求
验收结题的科研项目均需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科研处,结题资料见附件2。
(二)项目延期办理
2023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和本科生科研项目无法按时验收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只能申请1次,最多延期6个月。请办理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科研处,延期资料见附件3。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二级学院配合督促相关课题及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并按撤项处理,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1年内不能申请相关课题。
(二)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勇
电 话:18301541168
地 址:行政楼210
附件:1.验收结题的科研项目名单
2.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资料
3.科研项目延期资料
科研处
202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