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发布的《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3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校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教育部辅导员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详见《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了解项目申报工作详细要求,并特别注意负责人申报资格和限项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二、工作安排
时间 | 内容 |
3月1日前 | 科研处邀请获得辅导员专项立项的学者来校进行辅导 |
3月3日前 | 完成二级学院论证以及校外专家论证 |
3月4日前 | 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注册帐号,进行在线填报 |
3月6日前 | 申请人提交一份纸质版申请书及活页至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
3月7日-3月10日 |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
3月11日-3月13日 | 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申请书,完成线上申报提交,将最终版纸质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
3月14日 | 各二级学院向科研处报送审查通过的申请书、 汇总表等申报材料 |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3月14日前统一将下列材料报送科研处:
(一)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1份,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盖章);
(三)线下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内容务必与线上内容完全一致。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924266731
办公地址:力行楼403室
科研处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申报汇总表
3.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