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科研创新群体,发挥优秀科研人才的团队效应,产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而推动我校科研和学科的发展。根据《云南工商学院校级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云工商院发【2019】37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云南工商学院校级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申报条件
(一)团队学术带头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团队要有明确且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并在以下条件中至少满足两项:
1.团队成员近三年主持至少1项与本方向相关的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5)或与企业合作的产学研项目累计到帐经费不低于 10 万元。
2.团队成员近三年发表至少5篇与本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为三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不含书评及会议摘录),或出版至少1部学术专著(不含教材);
3.团队成员近三年获批至少2项与本方向相关的国家专利,其中至少有1项国家发明专利。
(三)团队需推选一名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近三年主持过与本方向相关的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至少发表1篇与本方向相关的二类及以上学术论文;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职称和年龄结构,团队成员一般由5-10人组成。
(五)团队学术带头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团队,且不得作为其他团队成员;团队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团队。
(六)经学校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组建科研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鼓励具有较好科研水平的讲师申报,但须达到申报的科研业绩条件。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认真填写《云南工商学院校级科研团队申请评审书》(附件2)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评,二级学院将初评通过的申报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六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于2020年4月6日前提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OA发送至科研处李勇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二)科研处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团队研究方向和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科研团队。遴选结果上报校学术委员会和校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附件: 1.云南工商学院校级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云南工商学院校级科研团队申请评审书
3.云南工商学院校级科研团队申报汇总表
附件1:云南工商学院校级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
科研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