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了丰富我校学科建设内涵,为支撑学校申报“硕士学 位省级立项建设(培育)单位”工作,增加硕士研究生培养 及管理经验,加强与规范学校参与其他高校、研究所等硕士 研究生联合培养(以下简称“参与联合培养”)工作,结合 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附件)
云南工商学院
2019 年 9 月 29 日
云工商院发〔2019〕23号关于印发云南工商学院关于参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意见.pdf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了丰富我校学科建设内涵,为支撑学校申报“硕士学 位省级立项建设(培育)单位”工作,增加硕士研究生培养 及管理经验,加强与规范学校参与其他高校、研究所等硕士 研究生联合培养(以下简称“参与联合培养”)工作,结合 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附件)
云南工商学院
2019 年 9 月 29 日
云工商院发〔2019〕23号关于印发云南工商学院关于参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意见.pdf